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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统一更换医疗废物警示标志

发布:未知 更新时间:2015年11月26日 浏览人数:[0]

 

我院统一更换医疗废物警示标志
 
   为防止医疗废物在收集、暂时贮存、运送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止疾病传播、保护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参照《HJ 421-2008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的相关要求。日前,我院统一更换医疗废物警示标志(如图1),以前使用的三角形医疗废物警示标志全部作废(如图2)。这标志着我院的医疗废物管理日趋规范。(控感科:龚小省)

         

            图2    医疗废物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