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零利润 百姓更实惠
发布:未知 更新时间:2015年04月01日 浏览人数:[0]
药品零利润 百姓更实惠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湖南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和《新邵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和“新邵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从2015年4月1日起,新邵县人民医院实行药品(中药饮片除外)零差率销售,从源头上缓解广大患者看病贵的问题。
为了确保“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和药品零差率销售工作顺利实施,县委、县政府、县卫生局等相关部门及医院领导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做好了全面细致的前期准备工作。
1月份,医院成立了医改工作组织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院领导分工。召开了各级动员会议,并以宣传橱窗、医院内网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
2月份,统计核算2012--2014年药品总收入、药品顺价销售预计利润额及药占比。按要求制定了本医院药物目录:基础药物配备率不低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80%,使用的费用比例不低于药品总费用的30%。统计了医院的人力资源。同时,按照上级相关规定,测算新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并报送上级相关部门审核。
3月份,组织精干力量,根据《新邵县实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经市物价审定)》将新的收费标准和药品零价销售价格录入医院收费系统,并与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对接。
4月1日,根据《新邵县物价局关于批准县人民医院综合体制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执行以药品零价销售为基础的新的收费标准,实施一天来,运行正常。(沈一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