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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出台《药品统方管理规定》

发布:未知 更新时间:2012年09月25日 浏览人数:[0]

我院出台《药品统方管理规定》
(胡伶俐)
    8月1日,新邵县人民医院出台了《新邵县人民医院药品统方管理规定》并下发到各科室,这是我院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活动以来的又一新举措。 
    禁止医院药品回扣是医药购销领域反商业贿赂的一项重要内容,而严格处方药品统计又是治理药品回扣的有效手段之一。《新邵县人民医院药品统方管理规定》重申严禁医院工作人员为医药营销人员违规“统方”,对有关部门计算机网络的信息共享严格授权、加密、控制终端信息采集范围。
    治理医药回扣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坚决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医药回扣现象,逐步建立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工作机制,有助于重塑医务人员廉洁从业的良好形象。为此,新邵县人民医院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作为今年“卫生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专项工作”来抓。早在年初,根据《邵阳市卫生系统治理医药回扣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医院结合实际制订了实施方案。3月下旬召开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动员会,对医院治理医药回扣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组织大家了解讨论了近年来查处的医疗卫生系统几例典型的、重大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例,如常德门“回扣门”事件。针对“四个重点”进行自查自纠工作,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归纳梳理、整改提高,有效杜绝、遏制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现象的发生。
 
发布时间:2012-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