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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人民医院告病友书

发布:佚名 更新时间:2022年01月21日 浏览人数:[0]

尊敬的各位病友及家属:

为进一步落实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与湖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当前防控形势与我院实际情况,现将门诊与住院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门诊就诊须知

1、建议尽量采用微信预约挂号,避免人群聚集。

2、为减少医院人员聚集,门诊就诊实行非必要不陪同。老人、儿童或语言行动不能自理者就诊时限1名陪人随行。

3、所有来院人员请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测量,遵守“一米线”等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4、疫情防控期间车辆检查时间长,容易造成交通拥堵,请尽量不要开车来院。

5、若您或陪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请主动告知医院工作人员:

1)有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22周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

3)健康码、行程码为黄码或红码者。

6通过微信挂号、缴费者,核酸结果和检验结果可在手机微信公众号查看。

 

住院须知

1、住院病友及陪护需持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办理入院手续(急危重患者除外),具体效期根据相关规定动态调整。

2、病友住院期间,医院食堂提供订餐、送餐服务,谢绝探视提倡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慰问。

3、病房实行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按“一患一固定陪护”,住院患者及陪护需定期核酸检测,具体效期根据相关规定动态调整。严禁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在住院过程中离开住院病区。

4在院期间,病友及陪护人员需正确佩戴口罩,监测体温,不得互串病房,注意手卫生(勤洗手),配合医务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所有来院人员不得隐瞒与疫情相关的病史、重点地区旅行史、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故意隐瞒相关信息,造成疫情传播,将被依法追究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以上规定,旨在最大限度降低医院交叉感染风险,最大可能保护您和他人的健康与安全,敬请广大病友理解配合!

 

新邵县人民医院

202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