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人民医院告病友书
发布:佚名 更新时间:2022年01月21日 浏览人数:[0]
尊敬的各位病友及家属:
为进一步落实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与湖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当前防控形势与我院实际情况,现将门诊与住院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门诊就诊须知
1、建议尽量采用微信预约挂号,避免人群聚集。
2、为减少医院人员聚集,门诊就诊实行非必要不陪同。老人、儿童或语言行动不能自理者就诊时限1名陪人随行。
3、所有来院人员请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测量,遵守“一米线”等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4、疫情防控期间车辆检查时间长,容易造成交通拥堵,请尽量不要开车来院。
5、若您或陪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请主动告知医院工作人员:
(1)有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2)2周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
(3)健康码、行程码为黄码或红码者。
6、通过微信挂号、缴费者,核酸结果和检验结果可在手机微信公众号查看。
住院须知
1、住院病友及陪护需持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办理入院手续(急危重患者除外),具体效期根据相关规定动态调整。
2、病友住院期间,医院食堂提供订餐、送餐服务,谢绝探视。提倡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慰问。
3、病房实行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按“一患一固定陪护”,住院患者及陪护需定期核酸检测,具体效期根据相关规定动态调整。严禁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在住院过程中离开住院病区。
4、在院期间,病友及陪护人员需正确佩戴口罩,监测体温,不得互串病房,注意手卫生(勤洗手),配合医务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所有来院人员不得隐瞒与疫情相关的病史、重点地区旅行史、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故意隐瞒相关信息,造成疫情传播,将被依法追究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以上规定,旨在最大限度降低医院交叉感染风险,最大可能保护您和他人的健康与安全,敬请广大病友理解配合!
新邵县人民医院
2022-1-21